在法庭上碰见法盲是怎样的一种体验?
许多律师朋友在代理诉讼案子的时候,可能会碰到一些不懂法的当事人,除了增加律师的工作量以外,我们也只能报与无奈的微笑啦,但是法官在法庭上遇到法盲会是什么有趣的体验呢?
。
。
下面正式开始
让人无语的法盲
1、某离婚案子被告的母亲,没有委托代理手续,我们传唤被告之后,大妈就自己一个人雄赳赳气昂昂的过来了。
我告诉她,离婚案件必须询问本人意见。
大妈不可思议的看着我:我儿子还不听我说话了?我说离就离,不离就不离,而且......(5分钟后)
所以一定得离!不用问他!听我的!就是离!
我又问她要委托手续。
大妈用看外行的眼神看着我:我是他妈还要啥委托手续?他亲妈!你们知道不?......(5分钟后)
从没见过这种情况下还要手续的!你们这是第一家!
我:......
2、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子,原告在举证时提交了自己的误工证明和劳动合同。
保险公司代理人说“这组证据,没有异议。”
车主说:“一样,没有异议。”
原告毫无征兆的就生气了,很委屈的指着被告对我说:“法官!他们凭什么说我的证据没有意义!我要提出抗议!”
我:......
3、另一离婚案子,在我告知双方离婚案子如果涉及个人隐私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后。
原告:“我申请不公开审理!”
我:“好的,书记员请记入笔录……”
原告:“XXX(被告名字),你出去吧,这个案子涉及到我的个人隐私,法院准许不公开审理了。”
我:......
被告:......(然后被告竟然在我回过神之前真的出去了!)
6、相邻权纠纷案子,被告是楼上住户,因为楼下卫生间天花板渗水问题争议很大,我建议若是双方都无法充分证明因果关系,可以考虑司法鉴定。
被告:“鉴定是由谁做的?”
我:“由法院候选库里随机委托的第三方鉴定机构来做。
被告想了想,坚定地说:“我只信任国家机关!不相信别的什么鉴定机构!”
我:“不是我们不做,而是对于建筑领域的专业问题我们很难做出专业的分析意见,所以需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。
被告闪着智慧光芒说:“没关系,你找两个刑警,晚上一个住我家厕所,一个住原告家厕所,要是一晚上从我家厕所有一滴水滴下去,原告说这个钱我就认了!”
我....(人家刑警招你惹你了,非得在你俩家厕所住一夜? 还得一直数天花板上滴下来几滴水?)
7、租赁合同纠纷,原告比较难缠,三天两头的过来,闹着要提一些毫无道理的要求。有一天我和其他法言组队外出调取证据,只有书记员一个人在办公室留守。
(以下内容来自书记员同志事后满脸崩溃的转述)
原告:“今天我来申请法院逮捕被告。
书记员:“啊? !”
原告: “我说我要申请法院逮捕被告。”
书记员:“这个事情可能做不到吧....等法官回来要不你问问他?”
原告突然发作了:“我说X书记啊X书记!人家向来都是书记当作一把手!你这个书记怎么事事都要问法官? 你这书记一句话,那法官还敢不听你的?”
书记员: (惊呆了! 过了数秒钟之后......)“要不,我帮你去问问我们庭长?”
原告不依不饶:“哎? 堂堂一个书记哪能遇见事情就往后藏? 不行! 今天这事我还就非得找你做主不行!”
书记员.....(我猜他此时内心一定是崩溃的! )
8、排除妨害纠纷,被告在领取诉状副本和其他法律文书后,隔了两三天又来到法院。
被告:“你好,我是XXX案子的被告,前几天来过,今天来交一份材料。”
说完,被告把几张文件放在办公桌上。
我:“好的,请坐吧。”
被告坐下后,我把放在桌上的材料拿到手里开始看:《XX市XX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》
我以为被告拿错了,问他:“怎么是判决书?!”
被告猛地一下子站起来,说:“原告写的东西是在太TM气人了!简直是一派胡言!目无王法!我怕你们法院会被他的花言巧语所欺骗,就替你们先把判决书写好了,你们就拿这个判吧! 我可以拿人头保证!绝对判的公道!”
我拿着那份被告自拟的民事判决书,竟无语凝.....
(给被告普法后,被告离开,但是他的“民事判决书”忘在了我桌子上。)
我好奇的翻到判决主文部分,想看看被告究竟是真不懂,还是装不懂。随即一行字映入眼帘:
“判原告XXX诈骗罪,有期徒刑三年,立即执行。
被告.........
9、财产损害赔偿纠纷,两位被告一起委托了一位代理人。在庭前准备时,发现代理人是一般公民,不具有代理资格。
我:“被告方代理人,你不是本案被告的近亲属,因此无法以公民代理的身份参加诉讼。
代理人:“非得是近亲属不可?”
我:“如果你是律师、法律工作者、或者社区单位推荐的人,可以不受近亲属的限制。”
代理人稍作沉思,猛地抖了一个机灵,迅速转过头去对两个被告说: “快! 叫声爹!”
俩被告根本没反应上来是咋回事,齐刷刷的冲着我喊了一声一“爹!
我: !!! !!! (直接被惊呆在了座位上,缓不过神来)
代理人赶紧解释:“法官!法官!刚才那声“爹”是在叫我。”
我......(还没缓过神)
委托代理人继续补充:“你看,他俩都叫我爹了,我这还不是近亲属么? 现在我能继续代理了吧?”
我.....(这“当爹”的喜悦还真是短暂。)
10、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纠纷,是因一对青年男女因合伙开店分红不公,导致双方发生肢体冲突。在庭审过程中,出现这样一幕:
我:“请原告本人叙述一下你受伤的过程。”
原告(女) :“他用胳膊揽住我的脖子,把我拉到他怀里,然后我俩就倒下了。倒下之后,我把头靠在他的胸膛上,他把胳膊腿全搭在我身上,来来回回了弄一会,他突然一个翻身把我压在下面....
我听着听着觉得画风不太对劲,出现了微妙的扭曲,赶紧抬头环视,发现法庭上所有人眼神里都透着一丝迷惑和尴尬。
原告律师似乎也察觉了,赶紧打断原告说:“请允许我代替原告重新叙述她受伤的经过:被告用手臂将原告颈部锁住,并把原告摔倒在地面上之后,因自身失去平衡也摔倒在地。原告遂用头部撞击被告胸口,被告被原告还手之后更加恼怒,遂努力挣脱后,将原告摁在地面上进行殴.....
我:....
(汉语,还真是博大精深呢.... )
看完上面的例子,我只想说:中国普法之路还任重道远,对于那么不懂法的朋友,我们的《律说》栏目可千万不要错过啊!
文章来源:
知乎用户:村口王二狗
链接来源
https://www.zhihu.com/question/34508673
免责声明:本微信公众号对所有原创、转载、分享的内容、陈述、观点判断均保持中立,推送文章仅供读者参考。本公众号发布的文章、图片等版权归作者享有,部分转载作品、图片如有作者来源标记有误或涉及侵权,请原创作者友情提醒并联系小编删除。